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动力电池的“退役潮”正加速到来。为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工信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在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进行解读,明确产业链各环节主体责任,着力构建规范、安全、高效的回收利用体系。
“退役潮”加速到来
“动力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当电池在使用过程中容量衰减至一定程度时,将进入退役阶段,需要进行回收处理。”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王鹏直指问题核心。
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同比分别增长29%和28.2%,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7.9%。据有关研究机构测算,我国即将进入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阶段,到2030年,当年的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预计将超过100万吨。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副司长温雪峰指出:“动力电池既含有镍、钴、锰、锂等金属资源,也含有含氟化合物等有毒有害物质,如果不能规范回收,不但污染环境,而且会浪费资源。”
值得肯定的是,目前我国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量同比增长32.9%,骨干企业锂、钴、镍等金属回收率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同时,我国出台了30余项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但原有政策多为引导性文件,强制约束力不足,对废旧动力电池流向的引导和管理力度不够,难以有效遏制非法拆解等不规范行为。
王鹏表示,此次发布的《管理办法》法律约束力大幅提升,为加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监督管理提供了依据,将有效规范各环节参与主体行为。
破局“最后一公里”
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被称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条的“最后一公里”,如何打通这“最后一公里”?《管理办法》给出了明确答案:重点加强动力电池信息溯源管理、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管理、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四大核心任务。
“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链条长、参与方多,需要厘清链条上各环节相应主体的具体责任和义务,通过明确回收、移交、处理等环节主体的责任要求,将各环节紧密衔接起来,才能实现废旧动力电池的规范回收和高效综合利用。”王鹏解释说,例如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作为生产者,应当提供或公开动力电池编码和必要的拆解技术信息或维修技术信息;还要设立与销售量相匹配的回收服务网点,承担回收“兜底”责任。
记者梳理发现,《管理办法》提出多项创新亮点。在溯源管理方面,首次将数字技术应用于动力电池全流程溯源管理。“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将进一步发挥数字技术对于全链条监督管理的支撑作用。”王鹏表示,数字身份证以动力电池编码为信息载体,关联动力电池生产、装车销售等环节信息,实现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流向监控和信息化追溯。
在加强综合利用管理方面,《管理办法》划定了综合利用“红线”,明确不再采用“梯次利用”的概念,而是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将废旧动力电池直接或者加工后用于电动自行车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禁止使用的其他领域”。
政策组合拳已就绪
政策落地后,如何让政策发挥好实效成为关键。目前,多部门已明确后续发力方向。
温雪峰表示,生态环境部将从三方面发力:在源头生产上,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开展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推动提升动力电池产品低碳竞争力;在废物管控上,压实企业责任,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要求,确保废动力电池流向可控、利用合规;在严格执法上,持续强化拆解处理企业常态化执法监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继续将非法拆解处置行为纳入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更多废旧动力电池流入正规回收利用企业,畅通资源循环利用。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副司长朱美娜表示,将加快标准研制速度,持续完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体系。同时,做好标准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套和协同发力,以高水平标准引领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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