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有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现有的境外投资项目管理与资金审批机制,与瞬息万变的国际市场规则和商业竞争节奏存在一定的不适配。对此,在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鲁北企业集团董事长吕天宝建议,优化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审批机制,提升国际竞争力。

吕天宝在调研中发现,当前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审批机制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审批流程的“时滞”与市场“窗口期”的矛盾;二是审批标准的“刚性”与市场“弹性”的冲突;三是资金使用的“管制”与运营“灵活性”的失衡。
上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国有企业的手脚,影响了投资决策效率和项目竞争力。吕天宝建议,对审批机制进行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的改革。通过赋予企业更大的经营自主权,匹配以更精准、更专业的穿透式监管,使国有企业能够真正以市场化、专业化的姿态参与国际竞争。
一是推动审批模式从“前置全能审批”向“事前分类授权+事中事后强监管”转变。可根据国企的治理水平、风控能力、境外投资经验及项目所在国别风险、金额大小等因素,划定不同的审批/备案权限,建立分级分类授权清单。对重大战略项目,可在商业谈判关键阶段,由监管机构基于核心原则和框架条件给予“原则性批准”,为企业参与竞标提供背书,待具体条款落实后再完成最终备案。
二是优化审批标准,突出战略与商业双重评估。区分战略目标与商业可行性评估,国资监管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应更聚焦于项目的战略必要性、合规性及国资安全,而将技术、市场、财务等商业可行性评估更多地授权给企业董事会和专业中介机构,并鼓励企业在评估中采用国际通用的估值模型、风险评估工具和法律尽调标准。
三是适当放宽资金管制,提升境外实体资本运作能力。支持国企向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平台注入充足资本金,或批准其建立“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允许其在集团额度内自主调配境外资金。进一步简化国企为其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审批流程,支持子公司利用境外资产、现金流进行市场化融资,降低对境内资金的依赖。
图:王世翔/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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